
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市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成效及下一步打算;实地走访云南友发方圆管业、云南弘盛铂业新材料等民营企业,深入车间和研发一线,察看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工作开展情况,随机询问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关于惠企政策落实、涉企收费、融资可得性、合同履约等问题。
检查组强调,要以法律实施为契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检查组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将法律落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强化法治保障,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违法行为,规范涉企执法自由裁量权,以公正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提振企业信心;要优化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和执法长效监管机制,增强民营经营主体获得感;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诉求回应和问题解决闭环机制,推动法律支持性条款落地见效;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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