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大
您当前位置: 人大新闻
懂人大│毛泽东论人大制度 制定宪法健全国家法制(六)
2026-08-11 10:31:40

我们的宪法规定,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但是在不违背中央方针的条件下,按照情况和工作需要,地方可以搞章程、条例、办法,宪法并没有约束。我们要统一,也要特殊。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这种特殊不是高岗的那种特殊,而是为了整体利益,为了加强全国统一所必要的特殊。

——《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6页
来源:中国人大网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050047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