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决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表决。表决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
任免案、撤职案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表决器。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表决。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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