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有关领导到玉溪市江川区、澄江市开展《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群众对《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先后实地调研水肥一体智慧化设施建设、种植结构调整、联农带农等情况,察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调研组对江川区、澄江市以湖泊保护治理统揽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三治一改善”要求,大力实施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扎实做好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就市、区提出在《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完善中进一步细化部门协同责任、探索完善生态补偿与农业绿色转型激励机制、加强农药农资销售监管、规范农业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探讨交流。
调研组表示将认真吸纳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按照程序提请会议审议,为全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江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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