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应当说明,辞职被接受了,代表资格才终止,如果辞职不被接受,则该代表仍有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
来源:中国人大网 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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