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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巡河 落实河长制责任
2022-10-11 16:55: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全面履行河长职责,2022年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元江(新平段)、黄草坝水库市级河长鲁春红带领市级联系部门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黄草坝水库、元江(新平段)开展巡河督促检查、指导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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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深入黄草坝水库径流区帽合村德康农牧有限公司、芭蕉箐入口、黄草坝小组,元江(新平段)漠沙镇峨德村河口大桥段,实地查看黄草坝水库上次巡河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黄草坝水库径流区产业发展情况,元江(新平段)“四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河里程15.95公里。

调研组检查了黄草坝水库、元江(新平段)及上次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查看了黄草坝水库径流区产业发展情况,现场听取县、乡两级河长和县人民政府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经查,黄草坝水库径流区芭蕉箐入口水面仍有垃圾清理不及时,元江(新平段)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不够。针对存在的不足,对下步河长制工作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站位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站位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准确查找问题。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要深入开展巡河督促检查,精准查找责任河库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因源,建立问题清单。三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见效。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逐项研究,逐条整改,逐个销号,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见效,确保责任河库岸绿、水清、河美。

(玉溪市人大民外侨委 尹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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