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杨锐明率省民政厅、省检察院、团省委及省人大社会委法规处相关人员到玉溪,开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办法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玉溪二职中、红塔区春和街道及其孙井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同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市直相关部门、基层人大代表和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了座谈,广泛征求对“办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
杨锐明充分肯定玉溪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取得的成效,认为所提修改意见建议较为中肯,与会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思考、准备充分。并强调下步将认真梳理专业性、建设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并吸纳到“办法条例”(草案)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兰、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和社会委相关人员陪同调研。(市人大社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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