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高质量完成《玉溪市革命历史遗址保护条例》的起草、审查和审议等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赴我市9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实地查看革命历史遗址保护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4月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调研情况汇报会,听取调研组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玉溪是滇中红色政权的发祥地,革命斗争激烈,曾经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事件,留下了一大批值得后人纪念的革命遗址和历史遗迹,在革命传统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时间推移,相当部分的革命遗址因缺乏妥善保护和科学利用,面临被破坏甚至消失的风险。作为我市第一部涉及文化方面的立法,要用高质量的立法,留住共产党人的根和魂。二要以高质量立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要以玉溪革命历史遗址立法为契机,贯彻好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我市弘德立法工作。三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开门立法、以科学立法、精准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体现我市立法特色。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以调研和下一步立法听证等工作环节所提出的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研究,层层抓好落实推进工作,确保《玉溪市革命历史遗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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